贵州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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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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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20年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财政部修订印发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对2019年制定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等信贷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固贷办法》《流贷办法》《个贷办法》,并统称“三个办法”),并于近日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上述制度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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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新闻

党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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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9:46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讲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

为进一步帮助公司党员干部更加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5月31日,省农担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常晓强为党支部党员讲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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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6:22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机关党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省农担公司党支部于近日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本次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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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0:29

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2024年4月15日,省农担公司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听取公司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对公司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常晓强作动员讲话,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及运营中心负责人、党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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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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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担保规模限定为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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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支持省级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支农支小职责,降低省级农担公司担保贷款利率,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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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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